2024年下半年瑞金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以下人员之一:
1.户籍在瑞金市的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瑞金市居住证的人员。
3.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瑞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瑞金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3日8:00—10月18日17:00。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从“教师资格认定登录入口”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瑞金市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赣州市教育局。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4日—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瑞金市体育中心体育场34号门。
(三)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不是瑞金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须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4.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2 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需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版。
5.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相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经现场确认材料不全者须在告知时间内补齐,逾期未补齐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8.申请人逾期未现场确认的申请认定报名无效。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
2.体检医院:瑞金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3.体检时间:
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
(五)网上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下半年网上认定于12月2日前完成,资格证书印制好后,将第一时间在“瑞金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2539316。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二)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瑞金市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qj8sYdWgVQqiw-OcDKuLw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