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北京海淀区卫健委第三次招聘考试报名时间:10月15日10:00—10月23日16:00
2024年北京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220人公告 ,2024北京海淀区卫健委第三次招聘考试报名时间:10月15日10:00—10月23日16:00,共涉及25个事业单位159个岗位,拟招聘220人。
2024北京海淀区卫健委第三次招聘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经历、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毕业生要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中:
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其中硕士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学历、专业等均须符合2024年北京市关于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相关要求(非京生源毕业生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另有两类人也可视同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相应岗位:
一是截至2024年10月15日离校未就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2022、2023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二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5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2.社会人员要求: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具体年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3.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学历进行报考。
4.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对于学科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含)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含)。社会人员应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相关职业要求资格详见岗位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7.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指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2024北京海淀区卫健委第三次招聘考试报考流程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及打印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00—10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北京卫生人才网(bjwsrc.cn)区卫健委公开招聘栏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点击“下载现场审核单”下载《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手签姓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4日9:30—14:30
现场确认地点:海淀区卫生学校南门西侧外会议室(海淀区永泰庄北路20号)。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3份(2份交招聘单位,1份自留);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交招聘单位的2张报名表上);
(3)身份证;
(4)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信(存档证不能作为存档证明使用)。有进京经历的,须提供进京相关材料。岗位中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务必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3)、(4)、(5)、(6)项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打印准考证
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月1日9:00,现场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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