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临汾浮山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浮山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雷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子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名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对象
招聘名额:1名,要求:男性、形象好气质佳、能吃苦耐劳、专科以上学历、土木类和工程类专业(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和电气工程、工程管理、工程盐理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道路交通工程、园林工程、建筑设计、园林设计等专业),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具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专科学历必须具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具有专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5日,每日9时--11时,15 时--17 时:地点为浮山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浮山县天坛东路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从业经历证明文件以及报考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免冠照3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11月18日9时--17时。
浮山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予以反馈并说明理由。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中注明的从事工作或工作业绩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④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为65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为5人,全部外聘,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按照成绩进行递补。
1.做好事前准备和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专业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者者提供投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专业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晚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按月定期发放薪酬待遇;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子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雾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环节貫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本公告由浮山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原标题:浮山县发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ushan.gov.cn/xwzx/tzgg/202410/P020241029587640882759.pdf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