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江门市恩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精神,现就恩平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恩平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可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6年11月3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设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所列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则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外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专业方向也须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核定部门的正式批文为准。仅考试、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应聘者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的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4年11月3日。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两年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
(7)事业单位招考对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恩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或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wsjkj/)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24年11月4日8:00至2024年11月8日17:30,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前往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wsjkj/或http://www.enping.gov.cn/gzjg/rsj/)下载《恩平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并将附电子照片的报名表、信息表及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可扫描、拍照,须确保清晰)打包发送电子邮件至jmepfy@126.com。邮件的命名格式统一为:“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姓名”。
2.现场确认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地点:恩平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315室人事科(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新城东路3号),报名最终以现场确认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接受他人代为报名。考生须用A4纸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装订。报名所用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用于现场查验,具体资料如下:
①报名表(使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电子版照片);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的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另,除上述资料外,如属下列情形,还需提供相应资料:
①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主要课程表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②报考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③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者应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报考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报考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现场审核资料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应聘者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工作由恩平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布,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按政策规定免笔试的考生,凭《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它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为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应聘者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当地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恩平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的,不 计算综合成绩。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面试: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七、体检
1.体检对象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2.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恩平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事业单位一般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
八、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人员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事业单位应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供。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恩平市事业单位间交流。
十一、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恩平市妇幼保健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或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恩平市卫生健康局无关。具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
恩平市妇幼保健院0750-7370028
监督举报电话: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50-7727423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0750-7371032
原标题:恩平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enping.gov.cn/zwgk/rsxx/sydwzp/content/post_319082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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