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福建厦门集美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考试体检通知
2024年8月厦门集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1名考生进入体检(详见附件),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地点、携带材料
1、集合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
2、集合地点:集美区兑英路10号电子城国际创新中心4号楼A座1楼。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及体检费现金600元左右或本人银行卡,多还少补。
二、注意事项
1、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10月30日晚20:00以后禁食、禁水,31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2、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3、女性在月经期间不宜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可能受孕或有射线禁忌者,勿做X光检查。存在上述情况的,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4、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已安排当日或当场复检的项目,以当日或当场复检的结果为准,不再申请复检。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5、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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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厦门集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厦门集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原标题:关于2024年8月厦门集美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imei.gov.cn/zfgg/202410/t20241030_1076380.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