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凤阳县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人】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岗位代码为1901001-1901011的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岗位代码为1901012—1901014的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为《幼儿专业知识》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岗位代码为1901015—1901017的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120分。
《幼儿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知识,两科合场分卷,考试时限共为15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有关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12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公布。
其中:报考幼师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占30%)与《幼儿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含加分)。
其他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幼儿教师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并将面试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招聘计划数为20人及以上的按照1.5:1的比例)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内容。幼儿教师招聘岗位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幼师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
其他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 (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幼儿教师岗位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依次以《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其他岗位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2226681)。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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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1月11日
原标题:凤阳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gyang.gov.cn/content/detail/5dc8d24445d8d41e3189e4b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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