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聘公告【招1人】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与留学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学校国际学生招收、教育、管理和服务、对外汉语教学与推广以及海外交流(交换)学生事务等。根据我院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国际学生文体活动组织工作;
2.负责开具国际学生在校证明、语言结业证明等工作;
3.负责处理国际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和上报工作;
4.负责起草国际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5.负责处理国际学生突发事件;
6.负责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7.负责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8.完成院(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5.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
6.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或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7.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8.有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外语专业或有出国(境)经历者优先。
四、用工形式与待遇
1.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拟聘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办理 “五险”等相关手续,聘期三年。
2.薪酬待遇标准参照校内同类同岗位人员执行。
五、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应聘者提交有关材料,学校进行初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按要求将有关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chengq@mail.ccn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8:00。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根据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3.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网上通知为准,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能适应本岗位的证书及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招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内容为来华留学法规、对我校来华留学工作的了解、对国际学生辅导员的理解、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口头表达、外语口语和临场反应能力。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的考核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5.公示结果。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事部网站(http://hr.ccnu.edu.cn/)进行公示。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聘用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0日前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
湖北中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张焱027-87715281;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办公室:李志027-67865519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张老师027-6786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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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人事部
2019年11月12日
原标题: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19年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hr.ccnu.edu.cn/info/1004/4602.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