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广东鹤山市卫生健康系统进校园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定于2019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鹤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及之前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无精神病史;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聘用后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规培资格等证书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5日。
2.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和学生证,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2日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下述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打压缩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wen8963801@163.com),邮件标题、压缩文件命名格式:岗位代码+姓名,并于指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已填妥的《鹤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和学生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初审,初审情况通过回复邮件反馈,电子邮箱:wen8963801@163.com。
接受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体育场(招聘现场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展位)。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13703093255。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鹤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本科及研究生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二)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鹤山市卫生健康育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到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广东医科大学体育场招聘会现场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发给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现场既接受资格审核,又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每岗位限额10名)。
五、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和入围面试比例。
(一)笔试
笔试于2019年12月15日下午13:30-14:00进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广东医科大学教学楼A栋,具体试室在准考证标注),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3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以笔试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所有参加笔试考生直接进入下一轮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15日下午14:30(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教学楼A栋)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
3.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把通讯工具交考场管理人员保管,接受封闭管理并保持安静。应聘者根据抽签号按顺序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拟聘人选范围。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于12月16日下午14:30前在笔试考场张贴公布,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聘用对象,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发布公告。
(四)确定就业意向
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17:00,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的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单位当场与拟聘用对象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一号广东医科大学教学楼A栋A2-2教室)
(五)岗位递补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拟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申请在该场次考试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及聘用
体检工作在拟招聘对象取得毕业证后由鹤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将名单及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报鹤山市卫生健康局汇总后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复审,复审合格的,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所聘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进入递补聘用程序。
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应聘者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如未取得视为聘期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予以解聘,第一个聘期为3年。
七、咨询和监督
(一)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50-8933106,鹤山市卫生健康局0750-8938855。
(二)招聘政策咨询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3106。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受理,联系电话:0750-893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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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鹤山市卫生健康系统进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鹤山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1日
原标题:鹤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下半年进校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shan.gov.cn/zwdt/tzgg/201911/t20191121_206308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