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竞聘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告【招2人】
为做好乡镇医疗卫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拨干部方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3〕17号)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公开竞聘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特发布此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原则。
(四)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竞聘岗位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党员副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三、竞聘范围
海勃湾区医疗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公立医院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及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财政供养人员)中公开竞聘。
四、公开竞聘的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竞聘资格
(1)具有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医、药、护、技等专业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后出生),能够胜任副院长岗位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
1.因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记录的;
4.三年内受到卫生部门相关行政处罚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聘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11月22日至28日(5个工作日)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9日8:30起至2019年12月3日18:00止(3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报名资料由所在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海勃湾区属公立医院、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勃湾区党政大楼418室),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473—2059639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个人经历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2.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交电子版。
在海勃湾区属公立医院、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提交报名登记表或无法提供资格证明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比例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竞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如少于此比例,取消该职位的公开招聘。
(三)竞职演讲、面试。竞职演讲满分50分,竞职面试满分20分。抽签确定竞聘者的演讲和面试顺序。竞聘者先进行竞职演讲,随后进行面试。竞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竞岗目的、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工作服务理念、医院管理、办院思路等方面进行陈述,演讲、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去掉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二位小数),得分计入综合成绩。
(四)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分10分,由竞聘领导小组组织原任职单位全体职工开展民主测评,参评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测评结果满意度按百分制比例计算得分。
(五)组织考察。考察满分20分,根据竞聘演讲、面试及民主测评情况计算综合成绩。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在征求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根据得分高低按竞聘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名单,报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六)提交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审议。
(七)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考察合格的拟聘任人选,由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常委会进行汇报,常委会讨论酝酿无异议,进行票决,确定正式聘任人选。
(八)任职公示。根据区委常委会审议结果,对拟聘任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体检
体检医院为乌海市人民医院,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并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聘任期限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十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考察不合格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3.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放弃聘用资格的;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十二)递补要求。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聘用的,再次进行体检。
六、聘任后的管理
(一)聘后管理。聘任后的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每年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副院长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次年继续聘用;对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解除聘用;对三年内考核称职,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者可续聘到下一任期。
(二)聘后。聘期内,选聘人员的工资关系同步调整,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按照原职称评聘工资待遇执行。
(三)聘后职责。聘后的副院长按医院分工承担相应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竞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473—2059985(区纪委信访室)、12380(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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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docx
海勃湾区属公立医院、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
副院长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1日
原标题:海勃湾区公开竞聘千里山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bowan.gov.cn/information/hbwq46/msg2246423226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