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深圳市光明区第二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医疗岗公告【招2人】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深光人〔2019〕29号)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决定组织光明区2019年第二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招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聚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聚焦光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等领域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及专业人才,坚持唯才是举、依事择人,为光明区加快建设“四城两区”,打造世界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计划招考特聘岗位专干115人,具体招考岗位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天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ty-job.com/)及深圳招聘领域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岗位、人数、报名条件。
二、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其中:
(一)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名的,须于2019年11月8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初审、复审阶段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11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审核阶段出具相关机构的学历验证证明。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名人员需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考岗位对报名人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
4.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招考岗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专业种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此次招考报名及人员推荐委托深圳市天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办,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形式进行,报名邮箱为rzjrpk@szgm.gov.cn。
2.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月10日上午10:00。在报名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开展考核或决定是否终止接受报名,具体事宜可向深圳市天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为0755-85240476。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及报名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
(以上材料需备齐原件供核查使用。)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考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考核方式
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安排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结果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后续体检及录用安排
(一)通过考核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安排及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和政治审查等相关工作,合格者方可录取。
(二)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55-8821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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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1月22日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第二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911/t20191122_18883490.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