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四季度重庆綦江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13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指标、岗位和要求详见《綦江区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4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定向选派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须是綦江区(不含万盛经开区)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选派大学生村官,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
(三)定向村挂职人员和户口在綦江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须为綦江区内(不含万盛经开区管理的村、社区,下同)2015年、2016年与各街镇按照《关于印发〈綦江区本土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村挂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委组〔2015〕74号)文件要求聘任到村挂职并同街镇党(工)委签订挂职工作协议书,且仍在村挂职(含当选村“两委成员”)以及转岗到村专职干部岗位上的人员或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户口在綦江区(不含万盛经开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村挂职人员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
(四)定向村和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须是綦江区内(不含万盛经开区管理的村、社区,下同)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主任、专职干部,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0日),大专以上学历,须经所在街镇党(工)委书记签字同意推荐,并加盖镇街党(工)委公章方可报考。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任其他专职干部满6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定向村和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党纪政纪处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政策违法生育的;个人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有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收受好处费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报考区教委所属实验中学高中书法教师除外),否则不得报考;
4.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七)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考试招聘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招聘(岗位序号1-33)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和电话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考生于2019年12月11日9:30—12月13日17:00登录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綦江区事业单位招考在线报名系统”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相关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初审报名资格
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将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作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考生进行补充。
3.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务必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17:00,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能参加笔试。考生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更改报考信息,因填写信息错误和不实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培训中心023-48628293、48625835。
4.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9年12月1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12月27日9:00起至12月29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按“缴费确认人数×笔试开考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名额取消而不能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考务费。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考核招聘
1.报名方式:考核招聘岗位(岗位序号34-38)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人处报名进行初审;网上报名考生请将《綦江区2019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扫描的电子件一起投递到相应报考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
2.现场或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现场报名。
(1)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48656369,手机:13594102514,邮箱761274687@qq.com,报名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红星国际广场A座2115室)。
(2)区司法局: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3-48206995,手机15023310692,邮箱:3067153@QQ.COM。报名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56号(区司法局政治处,房间号:308)。
(3)古南街道: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3-48658806,手机13594605068,邮箱:442021969@QQ.COM。报名地址: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社区上升街16号(古南街道办事处党群办,房间号:306)。
(4)区教委
联系人:苑老师,联系电话:023-85880852,手机13696463624,邮箱:492291957@QQ.COM。报名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天星大道55号(区教委一楼人事科二)。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内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公开招聘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招聘岗位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招聘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2月29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报考岗位序号1-29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和《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报考岗位序号30-3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两科,分值各100分,共200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1月5日前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比例为1:2,根据所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名额(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且该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不含递补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总成绩的最低分,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名额,该考生方可进行面试。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1)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
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笔试有1科缺考、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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