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黄岩区纪委(监察局)选调11人公告
黄岩区纪委(监察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黄岩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作风严谨,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2013年5月7日以前正式录用(聘用)且已转正定级(乡镇街道、教育、卫生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黄岩区纪委干部室报名(地址: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1002室,联系电话:84120556)。
2、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具体事项也可查询黄岩廉政网(qjw.zjhy.gov.cn)、黄岩人才网(www.hyrc.gov.cn)、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三、选调方法、程序
1、资格审查。我委(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
2、笔试。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开考,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倍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委(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聘用的依据。
5、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选调人员。
6、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纪委(监察局)干部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黄岩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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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
台州市黄岩区监察局
2015年5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