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前锋区人民医院紧急招聘列占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待国家公布疫情结束后按规定实施。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3.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告。
七、考察及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文件精神,考察及公示由区人民医院在疫情结束后,按人事部门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二)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的,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补办聘用手续;拒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的正式事业编制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含一年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流(调)动到其他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全过程接受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纪委监督指导,对违返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人社部35号令相关规定严肃相处,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826-2883069
区委编办:0826-2883370
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区卫生健康局:0826-2667169
区纪委:0826-2883123
咨询电话:前锋区人民医院:0826-28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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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20年2月4日
原标题:关于紧急招聘列占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fqrmyy.com/page94?article_id=12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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