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烟台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3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2月1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相关政策由烟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烟台市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具有烟台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两证均需2020年2月17日(含)前核发,具有烟台市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符合招考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等六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index.html)。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月20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2月21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2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后,报考综合类A岗位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的应聘人员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2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2月22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部门)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相应笔试类别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笔试内容、笔试时间等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综合类A岗位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至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按上述办法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烟台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请咨询烟台市公安局。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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