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人】
笔试加分: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一)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四)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第一条和第三条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5月25日下午18:00在市人社局(http://srsj.klmy.gov.cn)和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式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35067。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990-6223292。
市教育局 0990-6882840
原标题:公开招聘克拉玛依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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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克拉玛依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安技术类专业参考目录.doc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