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石河子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77人】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师市人事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提出要进行复查的,经师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师市人事局、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师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进行7天公示。
(八)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九)调剂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可以进行调剂。调剂只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且面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四、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纪律
按师市发〔2006〕26号文件第六章规定执行。
(二)监督与回避
为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师市纪委监察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职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职位。
应聘者应诚实守信,主动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聘用,并且3年内取消参加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因应聘者本人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招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绿洲网(http://shz.xjkunlun.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993—2069511、2014939、2066919(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考务和技术咨询:0993—2013459、2069518(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0993—2012872
原标题:2015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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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职位表.xls
2.2015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报考指南.doc
3.2015年八师石河子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八师石河子市人事局
2015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