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3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决定组织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录用体检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6日期间出生)。
4.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0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者应在2020年4月7日— 4月26日登录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cvc.cn/“人事招聘”窗口进行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 4月9日 — 4月28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于4月30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招聘动态,在规定的时间内(待定)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5.报名时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6.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凡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就读期间成绩单及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情况说明,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至邮箱651017438@qq.com,邮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毕业院校。
7.咨询和联系方式: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0596-2525091,联系人:叶老师,邮箱:651017438@qq.com。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网上报名时我们将以加密的形式显示。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96-2525091。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前,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2020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待定,届时将在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cvc.cn/“人事招聘”窗口)公告,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5分。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得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数。
六、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闽教师〔2018〕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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