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招1000人】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考试时间
2015年7月11日。 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四)其他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指标分配
为进一步加大基层水利岗位的招募力度,今年起将水利岗位纳入支农项目,并单独列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州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市州或县区财政负担。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复核。
(三)审核、录取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确定。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审核。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前要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
(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尽快组织岗前培训,于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其中,“三支一扶”人员按照岗位需求及所学专业,分别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进行服务,并按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六、经费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通过《2015年选拔49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人社部门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原标题: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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