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招12人】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鉴于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原因,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公示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邯郸市人社局审核并报邯郸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310-8168013、8168015(邯郸市卫健委人事处)
0310-8168086、8168085(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0-8168062(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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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jw.hd.gov.cn/news/20_37_1953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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