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三)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
(四)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考生需在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6张。报考面向大方县所辖乡镇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党委书记签字并经大方县委组织部审核);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县直单位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改报职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 6日。
5.报考乡镇单位职位的,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大于3:1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6.报名时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加分
(一)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1、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及“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1年至2年(不含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至3年(不含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上述人员服务期不足一年不予加分。
2、大方县内农村户口“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3、经审查符合(方府办通【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且未违反生育政策的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二)加分审核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人员)、“见习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2、大方县内农村户籍“两户”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计生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属农村户口的户籍证明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大方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后的《被征地农民身份申报表》、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大方县2015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加分于2015年6月6日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dfrsj.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笔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笔试考试成绩+加分分值)×2÷3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