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成都市新都区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7人方案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3号)、《关于深化“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都委发[2017]22号)、《新都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新机编发[2017]17号)、《成都市新都区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引育工作实施细则》(新都卫计发[2018]5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新都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27名,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香城人才工程’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要求。
(三)名额指标一次性下达,不再追加。
二、成立考核招聘考核小组
成立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才领导小组、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相关领导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区人才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相关人员、区卫健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驻区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2。
四、考核招聘地点
《考核通知书》上公布。
五、引进人才申报条件
(一)领军人才(年龄50岁及以下):
1. 近5年担任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且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卫生人才。
2.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 卫生领域的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级十大名(中)医。
(二)拔尖人才(年龄50岁及以下):
1.近5年担任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且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卫生人才。
2.省(厅)级名(中)医。
3.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卫生人才。
(三)人才(年龄45岁及以下)
1.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卫生人才。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并获得博士学位。
3.国际知名医学院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青年人才(年龄35岁及以下):
1. 符合“双”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或重点医学院校的高校毕业,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国际知名医学院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符合当年《新都区急需紧缺医学专业目录》要求,“双”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或重点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六、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成都市新都区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引育工作实施细则》(新都卫计发[2018]55号)确定的条件。所有申报人员必须于资格审核结束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现已由新都区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考核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由区卫健局在香城新都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6日工作时间。 报名时填写《成都市新都区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如《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所获荣誉证书、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初审,经区卫健局复审后报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审查。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考核通知书》。
(四)考核。考核分为临床试用和面试两个阶段。临床试用由各需求单位在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察。考核合格者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进。
(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七)审定。根据引进人员的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进行综合研判后提出拟通过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人员在香城新都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九)兑现政策。按照《成都市新都区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引育工作实施细则》(新都卫计发[2018]55号)要求,新引进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兑现当年安家补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招聘工作由驻区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83970727(区卫健局人事科)
纪检监督电话:8397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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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年新都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表.doc
2.2020年度新都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docx
新都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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