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招141人】
为进一步充实鱼峰区教师队伍,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14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报考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指1984年5月22日(含本日)至2002年5月21日(含当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面试前在指定时间必须把相关原件交给招聘单位审核。
3.报名时间:5月22日8:00至6月4日17: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4.报名所需材料:(1)《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需经本人签名,并贴有电子免冠彩色证件照(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4)教师资格证;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3.因新冠疫情影响,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暂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考试被招聘单位聘用的,先签订1年的试用期聘用合同,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中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报考人员,专业和其他条件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岗位表》中“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列选“是”的岗位。
5.笔试时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通过,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柳州市银桐路小学(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东三巷137号)。
3.具体要求:考生应于笔试开考30分钟前持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个人健康绿码或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经工作人员审验测温合格后入场考试,8:50之后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组织:
(1)笔试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现场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笔试教室进行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等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有缺考、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4)笔试成绩于当天在考场公示栏公布。
(5)入围面试名单面试前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及鱼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6月21日(星期日),当日上午8:30开始。(详见附件3)
2.面试地点:柳州市银桐路小学(柳州市鱼峰区荣军路东三巷137号)。
3.面试要求: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由工作人员核验个人健康绿码或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测温合格后入场考试, 7:30到考场报到,超过7:45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30开始面试。
4.面试形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要向评委组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违纪情况酌情扣3-5分处理。
5.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联合组织。
(2)考生应于开考前1小时到考场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3)考生备考时间为10分钟。
6.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相同职位招聘人数内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者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和鱼峰区教育局会同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和鱼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工资待遇
享受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九、其他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见附件3);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3162087,3161197;
监督电话:(0772)316340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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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3.2020年柳州市鱼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考试时间安排表.xlsx
柳州市鱼峰区教育局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5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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