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娄底市直中小学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招157人】
为加强娄底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2020娄底市直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编制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157名。其中:中小学、中职教师 147名(普通高中教师4名,普通初中教师22名,普通小学教师106名,中职教师15名)。其他教辅工作人员10名(中职护理人员6名,中职护理实验员1名,中职社会管理人员1名,电教馆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全日制本科、大专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至2002年5月期间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精神病类疾病史。
(二)专项条件
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和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报考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报考中职教师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学、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报考社会管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护理、护理实验员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电教馆计算机岗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
(2)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其他岗位以招聘计划中所列的岗位要求为准。
(三)其他说明
1.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为全日制,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3.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本次教师岗位的报名考试。
4.娄底本市以内的在职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5.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
6.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2020年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娄底市市直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http://rsj.hnloudi.gov.cn)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hnloudi.gov.cn)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
(1)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娄底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
2.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4日9:00至 6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本人签订的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3)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时间。在网上报名时间的基础上顺延两天。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按要求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申请,超过规定审查时间的,工作人员将不再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调整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部分特殊岗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准考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准考证的领取、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