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师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6人】
2.资格复审由师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主要是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荣海新区公租房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会议室。
考生须本人亲自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历验(认)证报告、《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或辞职证明、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未就业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资格复审时各类报考人员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自动(自愿)放弃考生须按规定向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或加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单位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学习)实绩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私自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若该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已递补过一次,则不再递补,没有递补过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体检递补人员。造成需缩减或取消的岗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递补人员、缩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五)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按照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若仍还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聘)用递补人员。若该岗位在资格复审或体检、考核阶段已递补过一次,则不再递补,递补人员或岗位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合理、正当、合法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 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按相关处罚条款处理。
(五) 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六) 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八、本方案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576811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0874—575081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4—8967925
附:曲靖市师宗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原标题:师宗县2015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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