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0年度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同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tl.gov.cn/)、枞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ongyang.gov.cn/)“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 “人事信息”栏和 “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0年度枞阳县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枞阳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的方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凭码通行。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2日—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⒉报名地点: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枞阳县城银塘路)。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2020年枞阳县乡镇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和“教育体育管理-通知公告”栏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总成绩增加2分。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于“先上岗、再考证”人员(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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