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教师公告【招60人】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③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2.考察。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
3.公示。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
4.选岗。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人选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5.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新教师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四份材料原件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学历、学位证书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盐城市盐都区从教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招聘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25016(区纪委第四派驻组)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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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x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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