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招6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61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20年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6月22日至2002年6月22日期间出生),详见计划表。
(三)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在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根据教育部2020年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四)身心健康。
(五)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六)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招聘的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6月23日17:00
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6月22日9:00-6月24日17: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6月22日9:00-6月23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6月25日9:00-6月26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8〕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50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6月23日9: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送至遂昌县教育局计财科审核,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免费考生无需再进行网上缴费。
4.缴费确认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9-7月11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 )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两科的按照每科笔试成绩*50%折合计算笔试总成绩。电子商务、工艺美术、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5分,其它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面试。
1.笔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8:30—10:00教育基础知识;2020年7月12日10:00—12:00专业知识。
报考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只考一科,内容为相应的教育基础知识,不考专业知识。
报考电子商务、工艺美术教师岗位的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考试时间:2020年7月12日8:30—10:00。
2.笔试地点:遂昌县职业中专(遂昌县妙高街道上南门路8号)。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4.考生参加笔试,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考生参加2020年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需通过身份确认、查验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进入考点;
(2)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人员,开考前近十四天从境外回来、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返乡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7月6日以后出具),方能参加考试;
(4)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生到达考点,在查验身份、健康码或相关检测报告核查及体温检测正常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6)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隔离,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理;
(8)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特别提醒:参加本次2020年遂昌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如来自或途径重点区域的,务必为来遂做好“转码”或血清检测,预留充裕时间。
(三)资格复查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6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查。面试对象名单公布后,入围应聘者本人带相应的待审查核验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79号)接受资格复查核验。资格复查需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等材料。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2019年9月至今在遂昌县域内幼儿园代课的幼儿园教师,于1980年6月22日后出生的,还需提供代课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
3.面试。核验通过者,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逾期报送审核材料原件或逾期不领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2位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按岗位分类进行:
(1)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
(2)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教师岗位: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形式面试。
(3)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面试。
(4)电子商务、工艺美术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占30%)和专业技能测试(占70%)相结合的形式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幼儿教育岗位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电子商务、工艺美术、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按考生笔试折合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折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折合成绩又相等,以专业知识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幼儿园招聘岗位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分数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分数差5分以上的,则取消递补。其它情况一律不再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录用后在核定的学校范围内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
3.录用人员不参加选岗的、放弃选岗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三)遂昌县户籍指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如以户籍报名的以2020年6月2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服务于遂昌县的大学生志愿者户籍不限。
(四)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提供资料推荐。
(五)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 遂昌教育网(www.zjscedu.org )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8132599
投诉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52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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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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