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普洱市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基础教育学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降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造成的影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普洱市基础教育学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1464名教师,为规范招聘人员面试测评工作,面试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开考比例1:1岗位成绩合格线划定
笔试开考比例按1:1的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笔试卷面成绩分÷1.5折算后分数,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市属学校60分、县城学校45分、乡镇学校4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原则
本次专项招聘面试测评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岗位、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各县(区)、市特殊教育学校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对象和条件
(一)面试对象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此次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先上岗、再考证。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专项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在1年的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否则按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户籍以用人单位岗位公告要求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面试的人选、资格审查、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划定的合格线以上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的举措,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我校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资格不合格等情形,从本岗位中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如无人递补,按实际审查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三)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以县(区)、市特殊教育学校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分值:总分为100分,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其他岗位面试成绩要求以各县(区)、市特殊教育学校面试公告为准。
(五)评委组成:面试测评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考官5-9名组成,设主评委1人,评委由市、县教育体育局抽调教育体育系统中职及以上职称、业务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六)面试成绩计算:以各县(区)、市特殊教育学校面试公告为准。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出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或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县(区)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考察、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含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在有关部门签发聘用通知书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或证明材料,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考试用书。
(二)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面试问题,可直接拨打所报考县(区)岗位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号码。
0879-2138573(普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79-3023603(思茅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3236575(宁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4232870(墨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6221820(景东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5118662(景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5813451(镇沅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3723330(江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7233090(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8723910(孟连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8342037(西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9-2200826(普洱市特殊教育学校)
监督电话:普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9—212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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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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