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健康委系统170简章(6月19日)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间: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和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0日9时-6月24日12时。
报考其它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8日9时-7月1日12时。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查阅《招聘岗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含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未进行缴费者视为报名不。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和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普通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0日9时-6月24日17时。
报考其它普通岗位缴费时间:2020年6月28日9时-7月1日17时。
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02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2019年、2020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于2020年7月27日到7月31日到招聘单位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3.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生活对象)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20年7月27日到7月31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市场(回民区中山西路41号)5楼考试科,联系电话:0471-3389635)进行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请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低生活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4. 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网站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4∶1方可开考。第一次报名时间截止后,除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外,其他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4:1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书面申请转为普通岗位参加第二次报名(其他条件不变,第一次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保留报名和交费资格),否则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将调整后的《招聘岗位表》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7月22日9时至7月25日9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 笔试
(一)笔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有关要求,由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具体采取何种笔试类别,详见《招聘岗位表》)。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报考者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