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屯溪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招5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黄山市屯溪区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屯溪区小学岗位计划共5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7/0/page_1.html)、屯溪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91/0/page_1.html)发布。
在2020年度屯溪区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我省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且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考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且成绩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名时间为6月29日8:00至7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全区范围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4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7月4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期间7月3日18:00至21:00网站数据维护,考生请勿登陆)。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4日12:00时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4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屯溪区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17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区教育局于7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截至时间后审核未通过或放弃的,后期退费。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8月6-7日期间(截至8月7日17:30),由黄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全市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将以下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07880173@QQ.com):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统一笔试
笔试由黄山市教育局、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5日8:00至8月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8月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含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2-13日正常上班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屯溪区教育局留存材料备查,黄山市教育局汇总本市所辖各区县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屯溪区教育局在官网提前公告。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由屯溪屯溪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区教育和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规定接受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专业测试方案、考官遴选经屯溪区人社局核准,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