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招169人】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市、县(区)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市直、县(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市、县(区)相关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及各科成绩单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专业测试方案、考官遴选经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将在淮北市教育局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相山区人民政府网、杜集区人民政府网、烈山区人民政府网等相关网站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市、县(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市、县(区)教育局分别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淮北市教育局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相山区人民政府网、杜集区人民政府网、烈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市、县(区)教育局按照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单位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020年度淮北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淮北市教育局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濉溪县人民政府网、相山区人民政府网、杜集区人民政府网、烈山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资格审查等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0561-3884005(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61-2183662(相山区教育局人事办)
0561-5269981(杜集区教育局人事办)
0561-4083566(烈山区教育局人事办)
0561-6076703(濉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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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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