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办学,依托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实训建设,快速办学质量。根据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用原则,贯彻落实推进人才强市、人才兴校战略,立足服务产业发展,策应地方产业格局,加强产学研合作和职业教育科研教研队伍建设。
二、引进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引进马克思主义理论、职业教育研究、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等与学校教育教学和地方产业相关专业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所引进的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以及现代化教学手段操作技能;身体健康,引进后全职在学院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且有相应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各种科研奖项、已承担的科研课题);
4.具备主持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研科研的能力,能组织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和指导专业发展。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通过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吉安市教育体育网、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若年内引进不到合适人选,岗位自动失效。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并以“应聘XXXX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jazyjsxyrsc@163.com,咨询电话:0796-8263093;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和《吉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见附件3);
(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影)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
(4)近五年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复(影)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
(6)提交一份《应聘岗位履职计划及设想》。
3.资格审核。报名后,应聘人员需带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科研水平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考核和推荐。
(三)考核和推荐
1.用人部门考核。用人部门根据资格审核情况进行业务考察和筛选,并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推荐人选。
2.由学院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小组,通过基本技能考核、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方式,对推荐人选的专业能力水平进行考核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确定拟引进推荐人选。
基本技能考核、试教、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满分成绩均为100分。基本技能考核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达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计算:基本技能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项成绩平均分计40%、面试成绩计60%的方法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
4.确定拟聘人员
最终成绩必须为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学院审定
学院组织人事处将拟聘人员材料汇总,报学院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学院统一组织通过学院审定的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思想品德、学习、体检等情况综合考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不予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待遇标准
(一)聘用岗位与聘期
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程序办理编制、聘用等手续。引进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时间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引进聘用人员在单位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五年。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关于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配偶随调、子女随迁、职称评聘等相关待遇均按《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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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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