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七团财会人员招聘公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会计基础知识》,均为汉语试卷。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相关政策
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
试卷统一由师市人事局出。
3.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2日(北京时间)
《会计基础知识》10:00-11:30
5.笔试成绩公布
2015年6月15日面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到第一师七团政工办进行审核。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第一师七团政工办、财务科、纪委全面负责,面试对象的确定:按拟聘用人员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2.注意事项
考生在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计算出总成绩。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以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聘用职位等。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经第一师七团政工办审批,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每月1800元、免费入住大学生公寓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年薪在7—8万元);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与回避
七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参加此次考试聘用的考生,必须在报考工作单位工作满五年,五年之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调出工作单位。
五、咨询服务电话
1、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997-4978027
本《简章》由兵团第一师七团政工办、财务科、纪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第一师七团财会人员招聘简章
第一师七团
2015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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