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吉安县直单位选调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部分县直单位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1、县纪委3人;
2、县委办公室1人;
3、县委宣传部3人(其中部机关1人,下属事业单位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2人);
4、县报社1人。
二、选调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范围:
1、县纪委、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机关从全县党政机关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中选调。
2、县报社、县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从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中选调。
(二)条件和资格:
选调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服务大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具体条件包括:
1、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5年5月29日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下载《吉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等有关情况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分别到相关选调单位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4:1,若低于以上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考试。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笔试人员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的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
7、确定人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县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作适当调整。
3、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县纪委:8442313,联系人:匡训熙
县委办公室:8442442,联系人:彭健
县委宣传部:8442326;联系人:梁忠茂
县报社:8442109;联系人:王修明
原标题:吉安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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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