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凯里市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招120人】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直接入围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专业测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达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klrl.gov.cn)和公告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对被考核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生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单位自行聘用人员以在原单位的显示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显示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高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含参加2015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7.不符合《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8.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的《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学历)与最终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书的专业(学历)不相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学历)不符合所报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的;
9.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10.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1.有违法生育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2.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13.经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十、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klrl.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企业单位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事业单位聘用(新招聘)人员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行文聘用之前做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注意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klrl.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在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82611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科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举报电话:0855-8063311 市纪委信访室(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原标题:凯里市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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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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