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祁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选调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一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及名额
从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干部中择智选调3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科员2名,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8名,身份为公务员;乡镇(城区、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专职纪检干部20名,身份为全额事业干部。
二、资格条件
(一)选调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行政机关在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干部;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或有公、检、法、审计等单位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法律、会计、审计、计算机、文秘等对口专业的干部,同等条件下选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纪委指导、监督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编办具体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中午12:00前截止)。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县委办公楼2号楼307室)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原件(仅作查验)及复印件;《祁县公开选调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数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时事政治、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干部人数的一定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人选根据考试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干部人数的一定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如未能通过公示,则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选调的干部,均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管理规定统一管理,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待遇。
3、联系及咨询电话:53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组);5222720(县纪委办公室)。
原标题:祁县2015年公开选调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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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祁县县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