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岚山区公益性岗位招聘65名就业困难人员公告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及2015年岚山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岚山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一户两代、夫妻双方失业人员;
4.城镇特困家庭失业人员中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及其子女、县及县以上劳动模范;
5.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5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7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招聘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电话:0633-2616759,2612031;
岚山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0633-2610399;
岚山区林业局,联系电话:0633-2616426;
岚山区安监局,联系电话:0633-2617109;
岚山区公安分局,联系电话: 0633-3665211。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