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泉州泉港区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招聘9人公告
经区政府同意,泉港区司法局决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司法协理员的性质和任务
社区矫正领域的司法协理员,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司法协理员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外聘用人员,经过统一笔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司法协理员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泉港辖区;
2015年6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泉港区的报考者,籍贯为泉港区的报考者均视为符合泉港区户籍要求的报考对象。
(二)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6月25日至1995年6月25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5年6月25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
(四)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职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9名,男性。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办法并另行通知。
(一)时间:2015年6月26日至7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二)地点:泉港区司法局综合股(中兴街丰泽大厦二楼,华友电器金山街商场旁边)。
(三)应提供的材料:①报名表1份(从泉港区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qgsf.gov.cn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及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1张。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区司法局核发准考证,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7月13日至7月15日到区司法局综合股领取。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
(一)笔试内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福建省社区矫正七项规定》等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资料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0:30(如有变动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泉港区司法局网站查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