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昭通市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法检系统除外)
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阶段个人放弃的,需统一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说明,联系电话:0870-2122006。
五、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及昭通市公务员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http://www.zthr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个人放弃的,需统一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说明,联系电话:0870-2122006。
(三)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考录纪律
(一)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
(一)因今年各考录环节时间的调整,请考生认真阅读《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按照公告中各考录环节的顺序和时间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资格复审结束后,将在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上统一公布全省进入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查看。
网上确认结束后,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zthrss.gov.cn/)公布《昭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昭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面试须知》,因事关每一位考生的面试,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二)考生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有关公告和通知,以及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为资格复审工作顺利和有序,我们共设有4个资格复审窗口。每个资格复审窗口在各个时段审核的考生名单及安排见附件1、附件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的资格复审窗口进行审核。
(四)考生在整个考录过程中如有咨询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70-2128956
市公务员局考录培训科:0870-2122006
原标题:昭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公告
3、2015年昭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法检系统除外)资格复审信息采集表(待更新)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待更新)
5、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推荐表(样表)(待更新)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
2015年7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