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平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2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42名,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平远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3 日至 5 日共 三 天(上午8:30-11: 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平远人社局一楼大厅(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梅平路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可在平远县人社网下载),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在国有企业、县外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考务费共90元。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我县现有在编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根据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8 月 5 日至2015年8月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表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报名时还应提供相关服务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5年 8 月 5日。
三、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等都将在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聘用办法
1、录取顺序:每个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1)学历高者,(2)职称高者,(3)笔试成绩高者。
2、体检:体检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4、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平远党建网公示7天。
5、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聘用单位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考录的部分职位设置职位组(即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报名人员按职位组报考,录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其他事项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的三天内,向平远县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聘用期间个人违约解除聘用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原标题:平远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海南三亚市吉阳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 2024四川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 2024福建三明市永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选公示(三)
- 2024广东揭阳市揭东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入围体检名单公告
- 2024安徽宿州市萧县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 2024浙江嵊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2024河南洛阳市老城区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卷面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确认有关公告
- 2024四川省教育评估院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上半年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