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纳雍县事业单招聘54人公告(第二批)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考察政审和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并按照所报职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职位见《纳雍县2015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局乡镇办公室工作人员选岗明细表》附件3。
(二)聘用及管理
1.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本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前3年内只能在聘用单位(乡镇)工作,不得借用、调动及参加任何形式考调。
2.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7—353106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录股)0857—3522423(县民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本方案由纳雍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纳雍县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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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