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选调机关公务员4人公告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08〕58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及用人单位选调职位的要求执行。
(六)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致使选调人员达不到实际选调数的,在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选调人员主动放弃选调资格或被取消选调资格的,不再递补。
拟选调人员收到拟选调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调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驾驶员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六)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也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咨询,咨询电话0570-4024720。
原标题:2015年江山市公开选调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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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