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选调7人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株洲人事考试网、醴陵党风廉政网、醴陵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考察过程中将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调入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人事考试网、醴陵党风廉政网、醴陵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进行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醴陵市委组织部、醴陵市纪委负责解释和补充。
醴陵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1-23287865
联系人:陈慧
醴陵市纪委 联系电话:0731-23239607
联系人:谭春艳
原标题: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局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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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