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48号)精神,结合市工商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岗位实际,现将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能考试对象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知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为准。
二、考试人员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2015年9月16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
(二)资格复审的地点: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楼人事科室(详细地址:临翔区凤翔镇旗山路484号)。
(三)资格复审时本人必须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考试内容及方式
(一)考试内容:临沧市广告协会考试内容为新《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临沧市广告协会章程;临沧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考试内容为2013年新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基础业务知识。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所得分为本次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1:00时。
考试地点:临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六楼会议室。
参加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程序
1、试题产生。在考试前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封闭命题,密封后由监督组专人保管。试题按报考岗位分为A、B二卷,考试当天在监督组监督下,各组由所涉岗位推荐考生代表抽取其中一套考卷作为本次考试的试题。
2、计分方法。考务组负责阅卷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4、公示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1:1岗位的专业技能考试必须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遇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由医院健康体检科负责组织,人事科配合,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主管局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主管局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主管局、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以报考岗位的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2)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成绩的排名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