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招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四)考试程序
1.试题产生。9月30日上午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封闭命题,密封后由监督组专人保管。试题按报考岗位分为A、B二卷,考试当天在监督组监督下,由所涉岗位推荐考生代表抽取其中一套考卷作为本次考试的试题。
2.考试顺序
考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聘者抽号,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计分方法。采用考官当场打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为应聘者考试的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当天进行公布。
5.公示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遇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由医院健康体检科负责组织,体检组配合,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外办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市外办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外办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以报考岗位的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
(2)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岗位成绩的排名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考核。
6.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相关工作事项
(一)如有自愿放弃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要在开考前3天以书面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专业技能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不再列入招聘对象。
(二)考生在整个专业技能考试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考生要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专业技能考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交考试工作人员审验,并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规定开考的时间内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专业技能考试资格处理。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通讯工具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和外界以各种方式取得联系。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原标题: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15年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相关事宜公告
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