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藤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藤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招聘公告【2人】
为满足2015年我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23号)的有关规定,经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我县定于2015年10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藤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藤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指标
藤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藤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各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详见《藤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藤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资格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28日至1997年9月28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六)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5年9月28日为界;
(七)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24:00时以前;
(八)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藤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藤县民兵军事训练基地(中心)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现场领取准考证。
(一) 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现场领取并如实填写《藤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的笔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 现场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藤县藤州镇登俊路65号,电话:0774-7272777)。
(三) 现场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 现场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复退军人证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近期同底1?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延期提供相关证明,但必须在考核、体检前提供。);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4.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交纳考试费50元;
5.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