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钦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二)缴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50元。
(三)准考证制作和发放时间
《笔试准考证》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笔试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至11月4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直到招考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星期六),具体为: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09:00-11:3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仅达1∶1的岗位不得开考,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除外。
4.附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少数民族考生认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信息记载为准。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11月17日以后考生可以通过168声询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含附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钦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qn.gov.cn)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时间定于2015年12月5日(星期六),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一)考核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确定人选时,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