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兵团日报社招聘公告【5人】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兵团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三、招聘有关政策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设定招聘笔试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职位人数。
(三)笔试设定分数线
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
(四)进入面试比例
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监督与回避
招聘单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兵团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中“18”岁以上是指199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7岁以此类推)。
(三)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简章》由兵团日报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5509321
监督电话:0991-5509303
原标题:2015年兵团日报社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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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