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五)面试前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由东洲区人社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1:2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1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和省内在职公办教师需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在职公办教师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当时不能提供,必须在体检前提供)。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
(六)面试
面试将注重专业和岗位职责特点,内容以本专业教材说课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省内在职公办教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发布。
(七)体检、考核
1、按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工作由东洲区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在职公办教师面试成绩相同者,按所取得荣誉等级高低数量多少进行确定。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工作。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设立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53790509(东洲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54668181(东洲区人社局)
附件:
1、2015年东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东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东洲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