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人】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njhrss.gov.cn)和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 njsz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凡提供虚假信息,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者,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告知的联络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025-84784548、84784566;
2、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025-84688581;
3、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025-84221332;
4、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25-83278071;
5、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025-84484332;
6、南京市城市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办公室:025-84784427;
7、南京市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审核中心:025-83753519;
8、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025-83115571、83115572;
9、南京市燃气管理处:025-84494022。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25-83753461
四、招聘监督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25-83734720。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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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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